护苗(完结篇)受害孩子不必重复案情 录像带供证可不上庭
报导:涂素燕
摄影:李玉珍
孩童遭到性侵,一些家长为了保护家庭和孩子的隐私,或基于「家丑不外扬」,会放弃举报、提控,让加害者逍遥法外。
其实,为了避免遭受性侵或虐待的孩童,在举报、录口供、侦查的过程中,遭受二度伤害,我国警方已设有一套相关保护措施。
只是,性侵孩童的案件层出不穷,性侵手法稀奇古怪,执业律师李素桦认为,我国现有的法令不足以保护孩童。
孩童遭到性侵,身心都会受到创伤。
有些家长认为孩子遭到性侵是一种“家丑”,不想让外人知道,所以他们不去报案。
也有家长,担心就算报案,孩童并不能重述受害经过,或者不希望受害孩童在描述过程或审讯期间,再次触及心灵伤口。
为了保护遭到性侵或虐待的孩童,在我国2007年孩童证词法令下,孩童受害者都需要到儿童口供中心(Child Interview Center,CIC)录取口供。儿童口供中心会使用摄影器材,录下受害孩童口供。
武吉阿曼警察总部性罪案、虐童及家暴调查组(D11)主任王清兰助理总监表示,在孩童证词法令下,16岁以下受害孩童可选择亲自上庭供证,通过视频连线方式进行审讯,或预录视频以作供证用途。
全国有3儿童口供中心
“法庭审讯有三个程序,第一是提供证词,第二是辩护方的盘问,最后是主控官盘问。”
所以一个受害者在法庭上要面对三次盘问。
她表示,有了录像带供证,受害孩童就不一定要亲自上庭供证,不需要一再陈述受害经过。
目前,我国全国共有3间儿童口供中心,分别在吉隆坡、槟城和柔佛。
口供中心由性罪案、虐童及家暴调查组(D11)负责管理。其中,吉隆坡口供中心位于武吉阿曼警察总部附近,靠近湖滨公园。
这间口供中心环境隐蔽,全天有警员站岗,闲杂人等不得进入,提供受害孩童和家属隐密和安心的空间。
除了口供室、辅导室,考虑到受害孩童一般在家人陪伴前来报案,而且许多受害孩童是外地人,口供中心也设有舒适的休憩、游戏空间、客房和厨房等。
受害孩童和家人在录取口供期间,可以暂时借住在中心,无后顾之忧。
用侦讯辅助娃娃细述经过
王清兰助理总监说,警方自2009年,开始指派专业辅导员,协助处理性侵案件,及给予受害者辅导。
她指这有助减轻性侵受害者的心理压力,让她们更有信心提供证词。
“不过,目前警方只聘有24位辅导员,所以他们一般着重于协助那些刑事罪案的受害孩童。”
对于年幼,无法用语言表达受害经过的受害者,口供中心会采用侦讯辅助娃娃,协助他们指认遭到性侵的经过。
侦讯辅助娃娃是一种特制娃娃,有明显的性征,受害孩童可以通过娃娃身体部位,描述受害经过,使用这种辅助工具录供者,需要经过专业训练。
她强调,为了保护未成年的性侵受害者,任何涉及18岁以下性侵受害者的案件,大众媒体都不能报导他们的姓名和家庭背景。
她指过去有一些媒体,不负责任的报导出受害者的身份。
她劝请新闻媒体、社交网络媒体和公众人士自制,不要在受害者伤口上洒盐。
手指沾精液侵犯判无罪
足见我国法令需修改
尽管我国近年修正刑事法典376,同时在这项条文之下新增数条次条文,但是,我国的性罪行条例,比起英国、新加坡依然非常不足。
许多人可能还有印象,去年东马一位老翁“用手指沾精液,性侵未成年少女”,导致少女怀孕生子。
因为老翁“没有用生殖器官侵入少女下体”,法庭宣判此案不构成强奸,老翁无罪释放。
李素桦律师说:“刑事法典375条文阐明,性侵是指生殖器官的侵入,所以就算这个少女怀孕了,老翁还是逃过法律制栽。”
她表示,由此可见我国法令的不足,急需修改和新增,以更与时并进。
3条文概括性犯罪落伍
孩童遭到性侵事件,一次又一次登上媒体。
尤其是英国恋童癖患者赫克尔,司法界、媒体日益关注,我国的法律,是否足以保护孩童?
李素桦律师说,我们的法律,从刑事法典375条文说明强奸的定义、刑事法典376A条文乱伦到刑事法典377B违反自然性行为,仅三条条文是针对严重性侵。
其他较轻微的性犯罪控状有刑事法典354条文(非礼)、刑事法典509条文(性骚扰)、刑事法典292(拥有色情刊物)。
“只是这几条条文,就概括我国的性犯罪刑罚,并不足够。”
尤其是针对孩童的性罪行条例,只有刑事法典377E(唆使未成年者做出猥亵行为),“而且罪名成立只判监两年。”
她指我国的刑事法典从早年用到今天,已经几十年了,世界都改变了,我们的法令已跟不上时代脚步。
性罪行条例是时候修订
李素桦律师表示:“英国很早就制定性罪行条例,过后随着时代需求不断修订,到2003年已经有143条条文。”
她举例,英国早就把男性列为性侵受害者,可是我国法律,依然只承认女性为性侵受害者。
“一个男童被男性性侵,我们可以援引刑事法典377A(违反自然性行为)控告加害者。
但是,如果一个未成年男性,被女性强迫发生性行为,问题就出现了。
女性侵犯男性的事件虽然较少有,但不代表不会发生,“过去国外发生过女教师侵犯男学生事件。”
“我国沿用英国法律,今天英国法律已经与时并进,其实我们只要参照英国的做法,修订法律就可以了,这不是多难的事。”
认知治疗法辅导孩童
心理咨商师李莉莉负责过许多性侵受害孩童的辅导工作,她说,辅导员或心理专家一般采用认知治疗法协助个案。
多数性侵受害者都需要时间疗愈,无法只靠几次的心理治疗就走出来。
辅导员或心理治疗师在短时间能够做的是,帮助个案接纳和平伏他们的情绪。
她个人觉得,单靠治疗还不能完全帮助个案。
除了治疗阶段,她会追踪个案日后的进展,协助他们建立完整和正面的价值观,让他们可以独立生活。
她说,不管孩童或成人,许多遭过性侵或虐待的受害者,会陷入自怜的受害情意节,经常活在情绪当中,很难靠自己走出来。
“当个案情绪平伏以后,我会让他们参加一些支援团体,团体里面有各种各样的孩子,可以互相扶持。”
她还会协助个案走入社区,像安排他们去一些机构当义工,让他们从付出爱的过程中,了解自己不是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