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反貪污委員會副首席專員(管理專業)拿督斯里莫哈末嘉米丹指出,反貪會並無選擇調查和逮捕大魚或小魚,逮捕行動必須根據證據,反之他要求民眾給予反貪會支持。
他說,反貪會的一切調查都是公正,無論大魚或小魚,反貪會有自己的職責,在有證據情況下,把犯罪者提控上法庭。
他也說,大部分政府部門高級官員應該每5年內向各機構的委員會申報財產,至於是否減少至需每年進行申報交由公共服務局決定。
他說,公務員申報財產並不在反貪委會權限範圍內;高級官員應每5年向委員會申報財產,來看其財產是否增加。
他強調,若公共服務局有申報財產的限定,公務員必須遵守。
他是今日出席大馬反貪污廉政學院舉辦的私人界廉正活動閉幕後,這麼指出。
當詢及公務員是否應公開申報時,他則認為,要顧及公務員的人權。
他說,委員會會針對公務員申報的財產進行調查,而不是反貪會去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