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公会:非总检察长职权 纳吉清白由法庭裁定
(吉隆坡26日讯)大马律师公会指出,在“26亿令吉捐款事项”及2份SRC国际有限公司事件中,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清白与否,是由法庭裁定,而非总检察长丹斯里莫哈末阿班迪一人拍桌定案。
该会要求高庭发出聆审准令,同时要求禁止阿班迪继续处理相关案件,改由副手律政司接手。
“纳吉同时兼任财政部长及1MDB顾问团主席两职,这存在利益冲突。”
资深律师汤米汤姆斯、拿督安碧嘉率领律师团,昨日挑战阿班迪拒绝提控纳吉的司法检讨申请中陈词说,根据联邦宪法第5条款,无论是纳吉或阿班迪,每个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
建议设皇委会调查
该会也指出,阿班迪拒绝反贪委会所提出的要求,援引法律互助条约向海外国家索取相关文件及证据。
该会于3月14日入禀高庭,要求高庭检讨阿班迪拒绝提控纳吉的决定,及联邦宪法第145(3)条款赋予总检察长的职权。
此外,首相署前部长拿督再益依布拉欣,巫统峇都交湾区部前副主席拿督斯里凯鲁丁也入禀相同申请,后者也要求宣判阿班迪总检察长委任无效,并建议设立一个皇家委员会调查1MDB课题。
承审高庭法官拿督哈妮峇在展开约6小时马拉松聆讯后,宣布保留判词,择日裁决是否要发出准令给律师公会、再益依布拉欣和凯鲁丁,让他们上庭挑战阿班迪。
以总检察署高级联邦律师拿督阿马吉星、陆意清、苏查娜阿旦、阿旺及三苏布哈山所组成的律师团在陈词说,律师公会没法律地位挑战阿班迪,因在联邦宪法第145(3)条款下,阿班迪授权扮演公众利益守护者角色;联邦宪法凌驾于任何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