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潘德蕾拉和張俊虹率先為在里約奧運國奪下跳水項目銀牌,獲得的獎勵項目包括每月3000令吉終生津貼,引起一名退伍軍人不悅并報案。
后來,大馬健兒陸續捎來好消息,最終我國在此次奧運中,獲得歷史以來最佳成績,即4銀1銅,后來數個獎牌,都未見該退伍軍人接連報案。
所謂“台上一分鐘,台下十年功”,或者有人會認為,這些運動員奪得的獎勵讓人羨慕,但若衡量他們經年累月的付出,其實這些獎掖不算太多。
就如新加坡奪金健兒約瑟林,若非奪下奧運金牌,恐怕沒有人知道他父母為成全他的犧牲付出。
大馬腳車健兒阿茲祖,在社交媒體上發表感謝感言的時候,也揭露曾向登嘉樓州政府申請撥款不得要領的辛酸。
能夠奪牌的健兒,都是經歷過許多煎熬,冷門運動尋求贊助更是難上加難。若非健兒的堅持,家人的支持,絕少人可以熬得過。
除了中央政府,各州政府也有各自給予獎掖,然而我認為,獎掖運動員並無錯,但州政府其實也可以仿效中央政府,以制度化擬定獎掖。
以制度化擬定獎掖
我國健兒在場地腳車和跳水奪牌,是非常難得,因為兩者都相對冷門,撥款和資源,肯定比不上羽球運動。
然而,即使資源和支援都無法與中國等運動強國相比,這兩項運動的獎牌的價值,更有意義,也值得國家體育理事會去思考國家運動未來發展方向,如更平衡撥款給各體育項目。
政府給予奧運奪牌健兒的制度化獎勵,是值得推崇的政策。然而,能夠從中受益的運動員,恐怕比例還是太少。
許多運動健兒,為了爭取榮譽,是需要經年累月的訓練,滿身傷痛乃是常事。
我不否認退伍軍人對國家的付出,然而軍人都有一份薪水,但多少個運動員,有一份固定的收入,去維持自己的家。
若還有人覺得運動員的獎掖太豐厚,則應該自己試試看,代表馬來西亞去奪下奧運獎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