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脚26日讯)“遭顾客砍,榴梿贩不治”案;60岁华裔嫌犯今日被控谋杀。
根据控状,被告于2016年8月18日下午4时45分至5时15分期间,在春江园致死1名华裔男子王廷山(61岁),触犯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一旦罪成,唯一刑罚是死刑。
被告黄长安(人名译音)今早8时许,被警方押上庭时,不断以衬衫套住脸部,避免样貌曝光。
被告不谙马来文,通译员以福建话念出控状。基于相关案件的完整报告还未出炉,推事嘉玛丽雅指示案件延至11月25日过堂,此案件主控官为再历斯副?察司。
被告代表律师拉菲依指被告后脑勺受伤,要求把被告送往槟城监狱前,先送去附近医院接受治疗,这项要求获推事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