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被扣留12天的拿督斯里級吉隆坡市政局官員,今日已經獲釋。
推事聶依斯法尼依批准這名54歲的男子獲得釋放;早前這名官員已經從本月16日至22日扣留7天,隨后再延扣5天至今。
反貪污委員會延長扣留期限,是為了要再進行數次的搜集工作、錄取承包商口供,同時亦要獲得與此案相關的重要文件。
這名官員是在本月15日,下午3時07分,在吉隆坡市政局辦公室內被逮捕。
反貪會早前展開一項反貪行動一共逮捕了3名高官,除了這名吉隆坡市政局官員外,被捕者也包括拿督級甲州公共工程局高官(56歲),以及國家能源公司高級職員(47歲)。
據了解,3項逮捕行動之間沒有關聯,屬個別案例,反貪會是在暗中跟監和調查了3個月后,才展開逮捕行動。
反貪會調查至今,已確定隆市政局有30名官員涉及濫權“無頭期”購買公寓和組屋,再轉手出售牟取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