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與父辱罵轎車司機 無牌駕駛肇禍 凶就行?
(新山27日訊)疑無駕駛執照的學生騎摩哆與轎車碰撞,造成轎車撞損,學生被指毫無悔意,還以侮辱性字句罵司機,連學生父親也罵事主“笨蛋”(Bodoh),令司機深感受辱。
據了解,車禍地點發生在該學生就讀的國中前路段,轎車司機一度遭至少15名學生圍堵,還有學生趁亂以頭盔偷襲他。事主與肇禍學生糾纏時,肇禍學生也曾以右手肘碰撞事主頸項。
車禍於本週三(24日)下午1時15分左右,在新山柏伶花園拉央8路某國中前發生。
其他學生圍堵偷襲
事主陳興文(36歲,廣告設計師)今日在馬華政府事務協調主任鄭志文陪同下,召開記者會。
陳興文說,事發時,他駕駛本田城市轎車載著女性友人準備返回附近住家,在駛入住家路口時,突然一名年約17歲的巫裔學生騎著摩哆,撞及其轎車右邊車門。
“車禍發生後,我立即下車詢問學生狀況,對方稱未受傷,後來我發現該摩哆前頭沒有車牌,摩哆上也沒有貼P或L牌,我質問學生是否無駕駛執照,他反指我強詞奪理。”
他說,雙方爭執期間,該學生曾用手肘碰撞他,也以敏感的侮辱性字眼罵他,由於場面混亂,有其他學生趁機圍堵和偷襲他。
“該學生的輔導教師在事發約5分鐘後到現場調解,過程中也有數名路人經過,勸阻學生不要攻擊人。”
據陳興文了解,該學生的父親也是該國中的宗教教師,對方事後到場態度不友善,還罵他“笨蛋”,也嘗試讓兒子離開現場。
他說,警方約10分鐘後抵達,學生才承認沒有駕駛執照,但該學生和其父親最後食言沒到警局報案,令他不滿。
警方今到校瞭解案情
新山北警區主任莫哈末泰益指出,警方將於星期日(28日)上午前往有關國中與涉案人士,了解案情。
他說,警方將在了解情況後,才採取下一步行動。
“如果此案最後無法解決,警方會援引刑事法典第323條文(蓄意傷人),繼續調查此案。”
另外,對於被指肇禍的學生與父親,一直拒絕向事主道歉和給予賠償,鄭志文將協助事主找律師,以法律途徑解決此案。
“我們首先將發律師信給肇事學生和家長,以要求合理的賠償。”
陳興文說,其轎車司機座位的兩道門都被撞損,預估維修費需數千令吉,但該學生相信沒有駕駛執照,摩哆也沒有購買保險,他無法向對方的保險公司索賠,暫時只能自己承擔維修費。
他希望對方可拿出誠意,解決此事。
校長拒介入
陳興文說,他到該國中要求校長介入,並制止沒有駕駛執照的學生騎摩哆上下學,避免不幸事故發生,但校長推搪稱無法干涉此事。
他說,該學生的父親年約40歲,也是該國中教師。
“我在車禍發生隔天到校要求校長介入調查時,該學生父親也出現,但態度依舊不友善。”
他無奈校長拒絕勸導學生和插手此事,又到柏伶花園警局報案,並指曾被學生推撞與偷襲。
陳興文說,事發時,車上的女性友人都在遠處圍觀,也攝錄下現場情況,也一併提供警方這些錄影與照片。
“當時為我做筆錄的警員說,該學生的毆打行為,已涉及刑事成分,要求我到新山北警區再錄一次口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