肅貪不手軟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肅貪不手軟

反貪污委員會近期展開連串的反貪雷霆行動,大舉逮捕多名濫權和貪污的地方或政聯公司高級官員,成了國內熱門話題之一;最新一輪逮捕行動為“收取1500萬令吉,沒為首相出書”案。



對這一連串的反貪行動,對社會是一個“贊”,同時我們也希望反貪會繼續秉持著“抓大不放小”的辦案理念,嚴打國內的貪污案,因為大馬人民不能容忍任何貪腐行為,正如眼睛裏容不下一粒沙子一樣。

抓大不放小

因此只要有嚴厲肅貪行動,就必定會獲得國人支持,人民將會是反貪會的最大支持力量。



然而,逮捕行動後,也必須關注貪污案定罪率問題;反貪會必須提高貪瀆案件定罪率,包括有效掌握案件關鍵證據,將嫌犯控上法庭,接受法庭的審判,避免因證據不足,而造成無法將嫌犯或被告定罪,讓真兇繼續逍遙法外。

其實貪污案件是非常“精緻的犯罪”,而越是精緻的犯罪,證據的蒐集就越不容易,所以想要做到真正的肅貪成效,就必須先提高定罪率,逮捕行動往往仍然不足以發揮著阻嚇的作用,真正能夠對肅貪帶來作用的是定罪率,因為一旦定罪率不高,如此必然會使一些人有僥倖之心存在。

因此在搜證和檢控方面,有關當局都必須提升查案官和檢控官的工作效率,如果檢控或者搜證的效率,未能提升到更好的水平或者做得不夠好,再重的刑罰、再多的檢討報告,也無助於廉正的提升。

提高定罪率

肅貪,不是一紙肅貪報告即能解決,再漂亮的報告,也無助於降低貪瀆犯罪率或者提高貪瀆定罪率;要真正做好肅貪工作,提高貪污案定罪率是關鍵所在,一旦定罪率大幅提高之後,自然產生強大的嚇阻作用。

因此希望反貪會的肅貪的行動能夠堅持下去,展現政府肅貪決心,讓肅貪與防貪的工作更能發揮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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