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逸山:美国总统大选战──政治捐献,由来已久
今次开始略为谈谈美国的政治或竞选献金问题吧。当代美国常被看成是世界民主的象征,主要还是因为其从地方到州属以至联邦的层次,都有大大小小的各式选举。如地方层次的县,要选议员、县长(也有为议员互选出来的)、警长、基本设施委员会,甚至一些地区的验尸官等,林林总总。州的层次至少就有州长、州务卿、州的参众议员、州财政长、检察长、教育长以至法官等。有些州与地方还允许选民直接就某议案进行公投,实在五花八门。联邦层次倒还相对“整齐”,每两年一度选所有众议员与三分之一的参议员、每四年一度选总统。
虽然美国自建国以来,即已贯彻上述的民主实践,但多年来官商勾结的情况,还是多多少少存在的。无他,这些竞选的过程中,候选人都需花上大笔经费,或用来推销自己的形象与从政理念,或用来诋毁对手的人格与政治立场等。没钱来做宣传的话,哪怕你是再世林肯或华盛顿,投起票来时可能也还是会名落孙山的。
以前在美国,政治或竞选献金的存在就有如当下的本地般,讳莫如深,政治上对立的各造,各有各的“本事”去筹募款项,在竞选过程中相互“丢钱”比个高下。
捐钱者可当大使
候选人是可以发动支持者,众志成城式的每人出一点的来凑钱,但这种效率与数量,当然远没一些富商一次或数次过的大笔捐款来的有效、迅速。富商们当然是精打细算,除了政治理念与候选人相似外,更多的当然是希望所支持的候选人当选后,或所支持的议案通过后,得以从中捞到一些好处。
不知为何,一些富商偏喜当大使,所以彼等大力捐献过的总统候选人当选后,常会委任最大的几位政治捐献者为驻几个“热门”地点,如巴黎、罗马等的大使,让这些富商既能过一过大使瘾,又可终身享有大使称号。这种捐钱当大使的做法,延续至今也还是如此。
以前的好几位总统,如民主党的詹逊与共和党的尼克逊等,一向都有政治捐款方面的问题缠身。尼克逊曾坦言,当年是一群富商怂恿他出来从政,答应为他出钱“打底”。詹逊的竞选经费来源更是成疑,甚至有各种黑黑白白的传闻。但更为近代来说,美国政治捐献的发展又是如何呢?下次续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