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總中央委會選舉 即起提名9月24日投票

■陳達真(中)公佈華總第13屆中央委員會選舉細則,左起是蘇志鴻與許智;右起是陳松青與鄭懿銘。


(沙登27日訊)華總第13屆中央委員會選舉,即日起接受提名,以選出2016年至2019年中委。

2016年度華總會員代表大會選委會主席陳達真指出,本屆中委會將由不超過48名中央委員組成,包括13名創會會員的會長/主席(當然中央委員)、21名票選中央委員、青年團團長、婦女部主席及不超過12名由會長推荐給中央委員會委任之中央委員。

她說,2016年度會員代表大會將于9月24日舉行,大會將以票選方式,選舉一名總會長、一名署理總會長、6名副總會長(其中一名須來自東馬)及21名中央委員。

陳達真今日在華總召開的記者會上指出,所有候選人、提議人及附議人必須是同一創會會員委派出席應屆華總會員代表大會的代表;被提名競選總會長、署理總會長及6位副總會長者必須是各州創會會員的會長。

提名表格須有蓋章

她說,為了所有提名表格須由相關創會會員的會長/主席或總務/總秘書簽名蓋章,鑒定提議人及附議人的簽名。

“由于提名表格須有相關創會會員的會長簽名蓋章,如果跨州提名或附議候選人人選,你(提議或附議人)的州認同你選另一個州的人嗎?而且提名或附議表格,需要印章,這會引起矛盾。”

她說,提名表格由華總選委會發出,填妥的提名表格正本密封后,須于9月15日(星期四)中午12時正之前,交到華總大廈秘書處,傳真或電郵文件一概無效。

她說,候選人如要退選,必須在9月19日(星期一)中午12時或之前以書面通知選委會。

2016年華總會員大會選委會成員拿督許智律師、蘇志鴻、陳松青,以及鄭懿銘律師,也出席記者會。

選舉細則更明確

許智指出,2016年度華總會員代表大會選委會訂立比較明確的細則,尤其是針對可能出現的跨州提名與附議候選人問題,有更明確的做法。

“雖然過去沒有或很少出現跨州提議人或附議人,提名另一個州屬的候選人,但是,為了避免競爭太熾熱,應在一定範圍內由州屬安排其候選人。”

許智週六在有關第13屆華中委會選舉記者會上指出,若要通過跨州提名,以引起展示力量局面,將會造成不健康的競選現象。

“跨州(提名)會引起行政上不便,但不會影響候選人的參選資格。”

他強調,本屆中委會選舉彰顯公開、公平及公正原則,選舉細則確保對各州會員及候選人公平,並讓各造信服選舉結果,不會引起投訴。

婦女部選舉接受提名

2016年華總婦女部第13屆理事會選舉,即日起至9月8日接受提名,以選出新一屆領導。

婦女部選委會主席柯淑華指出,華總婦女部理事會由33名理事組成,各州會員選派1名代表為當然理事,15名理事從代表大會上投票選出,主席可委任不超過5名理事。

她說,會員代表大會將從當然理事中,選出1名主席、1名署理主席及4名副主席,其中一名副主席須來自東馬。

柯淑華週六在有關2016年華總婦女部第13屆理事會選舉記者會上,這么指出。

她說,所有填妥的提名表格,必須于9月5日下午4時之前,交到華總婦女部選舉委員會。

她說,候選人若要退選,須于9月15日下午2時之前,將書面通知提交至選委會。

華總婦女部執行秘書林耀祖與選委會委員林慧瑋,也出席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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