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明志挺身維護玖壹壹 「追究責任針對我就好!」
(吉隆坡27日訊)要追究責任,針對我就好了!
黃明志遭大馬警方逮捕5天獲釋後,在面書寫下10點聲明,除了挺身維護玖壹壹,也回嗆拍攝影片的外籍男子,同時強調自己只是被扣押調查,且這是一個罰款幾千塊的小案件而已。
本地饒舌歌手黃明志的新歌《Oh My God》MV,因涉嫌侮辱宗教遭大馬警方逮捕,他在拘留所囚禁5天後,針對MV事件發出聲明,希望降低大家對事件的恐慌和誤解。
聲稱獲穆斯林力挺
他提及獲釋的原因,是因為檢控官還沒有找到合適的理由控告他,所以只好放人,直言:“事實上如果以法律的角度和案例來看,它頂多只是一個罰款幾千塊的小案件而已。而且重點是,我根本沒有被提控,只是扣押調查而已。”
由於這次事件,讓跟他一起合作拍MV的台灣組合玖壹壹也受到波及,黃明志指歌曲是自己為台灣電影《大顯神威》創作的片尾曲,全程由他一人製作、寫詞、寫曲、策劃MV所有內容。
他也出言維護玖壹壹,寫道:“玖壹壹在整首歌裡面只負責唱和MV演出而已。如果要追究責任,請針對我一個人就可以了,謝謝。”
他在文末表示目前人在大馬一切平安,並再次對玖壹壹喊話指對方是台灣的網路奇跡,希望大家多多支持他們,強調:“不要被那幾個無知老外說幾句話就恐慌,被我的新聞事件弄一弄就害怕,我們的合作過程是很愉快的!”
他也稱事件已獲多位穆斯林出面力挺,當中包括穆斯林誦經歌手雅欣蘇萊曼(Yasin Sulaiman)、大馬前首相敦馬哈迪之女馬麗娜。
怒嗆外籍男子視頻
另外,針對外籍男子在YouTube頻道上傳的影片,黃明志更怒嗆:“有心人士不要再自以為是在那邊長篇大論,尤其那兩個老外拍的視頻更不用理會,那都只是他們兩個人的看法而已,不能代表他國家。
他認為事件已獲得國際媒體的關注,國外大多民眾支持力挺創作自由,也不覺得歌曲有什麼大問題,“這些都是有得考證的,事實勝於雄辯。請大家勿信謠言。”
僱主逃走沒身分被扣
吁解救15非法外勞
遭警方扣留獲釋的黃明志,呼籲律師公會或相關單位伸援手,協助“解救”因沒有身分證,被警方扣留超過30天的15名緬甸籍非法外勞。
他週六(27日)晚上在其面子書貼文指出,15名緬甸籍非法外勞因身分證被僱主扣押,但僱主卻逃之夭夭,令他們因沒有身分證而被警方扣留在環境惡劣狹小的扣留室裡,沒有人保釋他們,在大馬無親無故。
他說,扣留室情況非常糟糕,裡面傳染病蔓延,每個人都患有疑似肺癆疾病,半夜集體咳嗽聲很響亮。
“這批外勞不諳國語,不知道要如何與獄警溝通,獄警也不能做什麼,醫院也不會收留沒有身分證的病人。”
黃明志說,他離開扣留室時,目睹現場情況越來越嚴重,這批外勞的咳嗽聲都轉變了,他們的臉色更難看。
“我唯一能幫助他們的方法就是把事情公諸於世,但我知道這么做肯定會有危險性。”
他指出,警方曾警告他獲釋後,禁止對外透露扣留室內的情況,但他不願見到這批外勞一個接一個死在扣留室內,選擇“挺身而出”,說出實況。
他呼請律師公會或其他相關位,伸援手施救這批外勞,更表明施援者將會好心有好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