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鑾28日訊)一名華裔園坵管理人及一名華裔小園主,涉嫌侵佔柔佛蘇丹的土地進行耕種,今早被控上居鑾推事庭。
被控的華裔園坵管理人是62歲的顏東初,他面對2項罪名,即刑事侵入土地及聘請非法外勞,他皆不認罪,並延聘律師抗辯。
第一項控狀指他于2016年8月16日,上午11時45分至下午2時50分之間,侵入柔州蘇丹依布拉欣殿下,位于巫金加亨的一塊土地,抵觸刑事法典第447條文(刑事侵入)。
他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至少6個月,或罰款3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第2項控狀指他于2016年8月16日,上午11時45分至下午2時50分之間,在巫金加亨聘用2名非法印尼籍外勞,觸犯1959/63年移民局法令55B條文。
他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不少過1萬令吉和不超過5萬令吉,或監禁5年,或兩者兼施(每名所聘用的非法勞工)。
2非法外勞被控
顏氏不認罪,推事庭主簿官諾阿絲依拉喻令以總數1萬1000令吉保釋,案件將于9月11日過堂。
另一名被告是64歲的顏福財,他被控于2016年8月16日,上午11時45分至下午2時50分之間,侵入柔州蘇丹依布拉欣殿下,位于巫金加亨的一塊土地,抵觸了刑事法典第447條文(刑事侵入)。
他承認控罪,他也獲准以3000令吉保釋,明早再到推事庭聆聽判決。
而被顏東初聘用的非法外勞馬士里和拉查慕丁,今早也在1959/63年移民局法令第6(3)條文下被控。
案件主控官是副檢察司美達麗周。(人名皆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