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长禁bersih4.0黄衣 上诉庭:不合理!
上诉庭今日批准净选盟2.0的上诉,宣判内政部长于去年在宪报颁布禁穿“bersih4.0”字眼黄衣,及集会使用的印刷与传单品决定不合理。
以拿督莫哈末查瓦威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判决说,法庭认同上诉方净选盟所指,内政部长的决定不合理。
法官说,根据内政部长的宣誓书,踩踏领袖肖像事件及独立广场庆祝国庆日,这些情况是在内政部在宪报上颁布禁令后才发生的事。
上诉人基于此案涉及公众利益,没有要求堂费,法官也因此没有谕令答辩人,即内政部长及大马政府,支付堂费。
净选盟2.0主席玛丽陈、净选盟外派人员曾书聪及执委沙萨旺阿旺出庭聆审。
玛丽亚陈、净选盟财政玛斯嘉丽查和督导执委法蒂雅是针对内政部长于2015年8月27日发出上述禁令,于去年9月18日入禀莎阿南高庭,挑战内政部长的决定,把内政部及大马政府列为答辩人。
莎阿南高庭在今年2月裁决时,认为2015年出版及印刷法令(不良刊物管制)第7条文赋予内政部长权力,查禁一切可能影响或造成社会恐慌的有关物品,因此裁定内政部长发出禁令合法合理。
较早前净选盟代表律师云大舜陈词说,内政部长以3大理由发出禁令,即踩踏领袖肖像事件、独立广场庆祝国庆日及“红衫军”也在同时举行集会
他说,部长提及的理由是在集会后才出现,且也没有其他证据佐证这些理由。
他也说,若要禁止举行集会,部长可下令禁止举行集会,并非禁止穿净选盟黄色衣服,可是和平集会法令却赋予人民和平集会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