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專程出庭聆訊 被告送精神病院觀察
醋夫殺妻
(新山29日訊)醋夫殺妻案;21歲被告戴駿紳今早獲法庭允准移交精神病院,接受一個月觀察,以鑑定其精神狀況是否適合接受審訊,其岳父特前往法庭聆訊,痛斥被告所為!
被告的代表律師郭韋傑指出,其當事人情緒不穩定,因此,他援引刑事程序法典342條文,向推事要求批准被告接受精神檢查
推事諾艾莎批准申請,且此案驗屍報告尚未出爐,因此訂於10月9日過堂。
被告戴駿紳被控於7月20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30分之間,在新山大豐花園蘇特拉3路一家廉價旅店客房,謀殺同齡的妻子楊佩釧,牴觸刑事法典302(謀殺)條文。一旦罪成,唯一的刑罰是死刑。
此案今早在新山第二推事庭過堂,身穿黑色汗衫、沙灘短褲及人字拖鞋的被告出庭時,一臉呆滯地坐在被告欄,全程不發一語,只有辯護律師上前詢問時,才抬起頭回應。
此外,理了一頭短髮的被告面對攝像鏡頭時,也不迴避,神情淡定。
被告家屬今日也未出庭聆訊,然而,被告的岳父母即死者楊佩釧的家人,則專程從馬六甲驅車南下前來聆訊。
死者父親楊朝期指出,他與妻子及侄子昨晚就到新山,下榻酒店,今日大清早前往新山法庭聆訊。
他說,被告今早在法庭完全不敢看他一眼,他也向媒體痛斥被告,誓要為女兒的枉死討回公道。
負責此案的主控官為努百杜麗副檢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