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網友殺美少女‧等3年吳易甜案終開審 電眼拍到被告棄行李箱
(莎阿南29日訊)3年前轟動全國的15歲動漫迷少女吳易甜遭謀殺案終於開審,主控官法麗莎副檢察司在庭上解說,有閉路電視拍到被告曾出現在棄屍現場,丟棄青色行李箱的畫面。
她隨後也向法官拿督阿茲曼指出,解剖報告有顯示,被告頭部遭多次致傷而斃命。
高庭今日宣讀被告的控狀,但被告不太諳國語,其辯護律師張寶妮以中文翻譯,被告隨後點頭表明明白控狀,但不認罪。
被告潘偉宏被指於2013年10月21日下午3時至4時,在位於雙溪威千百家村住家殺害吳易甜,因此牴觸刑事法典第302條文。
沈依玲改期供證
被告另一名辯護律師拉茲巴星在開庭時指出,由於他們今早才收到控方的文件及照片,因而要求法庭調動出庭證人;據悉,法庭原定吳易甜的母親沈依玲(38歲)供證,預料她供證日期改在明日。
拉茲巴星也指出,辯方還沒收到與此案有關的脫氧核糖核酸報告,在庭上促請控方早日提呈,以方便他們研究;主控官隨後也因諮詢錯誤,誤以為自己已將相關文件提呈給辯方而向他們道歉。
被告的兩名親友今日也有出庭,其中一名女性親友,疑似被告的姐姐趁此案尚未開庭之前,一直與被告聊天。
吳易甜的家屬今日也身穿“天天小天使”T恤,他們為不要與被告“碰面”以免想起往事,選擇在庭外等候消息,更在休庭後,遇見被告被庭警帶出庭時,轉頭背對。此案將在明日續審。
2攝影警員供證
指共拍91張照片
法庭傳召2名負責此案攝影的警員出庭供證;首名控方證人是來自梳邦警局的阿都哈尼夫曹長,他指在查案官查倫助理警監指示下,分別在棄屍地點、被告住家、1輛貨車、太平間及扣留室,共拍攝了91張照片。
拉茲巴星試圖以搜證現場遭人動過手腳為盤問焦點,證人雖未能作出肯定的回答,但強調上述所有地點都是與查案官及鑑證人員同行。
詢及人民社警主席關志庭及民眾是否比警方早一步進入棄屍地點時,他則回答不記得。
證人透露,他分別在2013年10月22日及23日,使用菲林相機拍照,隨後將菲林交由雪州警察局攝影單位負責印刷,但不記得是哪位警員負責印刷。
律師認為,既然證人不清楚,也不記得負責印刷的警員名字,或許有些照片是沒有打印出來,但證人不認同這說法,並強調相關警員有打印照片,因為是他負責排列照片,因此他可以確定。
次名證人沙里曼助理警監在供證時指出,他是使用數碼相機拍攝,在記憶卡裡面的照片被錄製到光碟後,便會刪掉再使用。
家屬等開審像上吊般苦
案發至今1044天,吳易甜的家人終於盼到開審日,這些日子對他們來說是非常煎熬,甚至像上吊一樣苦。
出席者尚有沈依玲、在香港航空公司工作的阿姨沈依蓮(33歲)、死者的外公沈必文(72歲)和外婆葉碧雲(60歲)等。
沈依蓮指出,他們希望此案能盡快審結,因為這樣的等待,非常煎熬就像上吊一樣的辛苦。
她也一如往常,為了此案特從香港飛回我國;她是在上週六(27日)回國,預計在週三(31日)回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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