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睎干:蝙蝠侠与小丑的笑话
秋天的星期日,适宜讲一个哀而不伤的笑话。从前有两个关在精神病院的人,某夜觉得受够了,决定逃跑。他们爬到屋顶上,看见满城一大片屋顶,在月光下延伸开去,一直延伸到自由。对面屋顶不过咫尺之遥,第一个人轻而易举便跳过去了,但第二个人不敢,害怕会摔下去。第一个人想到办法,说:“我有枝手电筒,可以用它照着房子间的空隙,你沿着光束走过来就行了。”第二个人回答:“你当我疯了吗?我走到半路,你就会把手电筒关掉。”
这笑话是小丑跟蝙蝠侠讲的,见1988年出版的DC漫画《蝙蝠侠:致命玩笑》(Batman: The Killing Joke,以下简称《致》),作者是阿伦摩尔(Alan Moore),绘画者是博兰(Brian Bolland)。摩尔是我最喜欢的连环漫画作家,代表作有《来自地狱》(From Hell)、《V煞》(V for Vendetta)等,他有浩瀚的想像、细致的感性,写作一丝不苟,还处处暗寓他精通的神秘学,令人读来回味无穷。
《致》不算摩尔最佳之作,他本人更直言不喜欢,认为角色太单薄,承受不起那种戏剧性,也嫌自己把漫画写得过分灰暗。书中最残忍的一幕,是摩尔安排小丑枪击芭芭拉──第二代蝙蝠女,戈顿警长的女儿──弄得她半身不遂,然后还被小丑拍下大尺度裸照。当时摩尔问DC负责此书的编辑,“这样写有问题吗?”以为编辑必定拒绝,想不到对方回应,“Yeah, okay, cripple the bitch。”于是芭芭拉有好几年无法走路,只好转行做电脑宅女Oracle。
千呼万唤小丑出场
尽管作者有弹无赞,但读者不是这样想。小丑的过去本来有多个版本,但摩尔一出手,即被奉为圭臬,而此书也深深影响了添布顿(Tim Burton)和诺兰(Christopher Nolan)导演的蝙蝠侠电影──拍《黑夜之神》时,诺兰给饰演小丑的莱杰(Heath Ledger)看的参考书,正是摩尔的《致》。
漫画出版近30年后,华纳兄弟终于在今年将《致》拍成动画。片长仅75分钟,但头30分钟竟然全是序幕,跟漫画无关,由蝙蝠女担大旗,除了有一幕突兀地跟蝙蝠侠打野战令人喷饭外,其余皆乏善足陈──老实说,我纯粹为了捧摩尔、小丑的场,才无可无不可地看这出动画。千呼万唤才见小丑出场,电影也开始可观。漫画本来篇幅不长,改编为45分钟的动画,难免要添一些无关痛痒的枝叶,也不怎样影响节奏。故事、分场和对白,基本上忠于原著,没看过漫画的人,为了小丑不妨看看,但看过原著的,这部改编的片子其实没什么意思,不上画也不可惜。
下文有剧透,慎入。《致》的故事,讲小丑逃狱后枪伤芭芭拉,并拍下她的裸照,戈顿警长则被劫持到游乐场,小丑脱光他的衣服,肆意凌辱,又逼他看女儿被虐的照片,要他发疯,这样做的意图,借用小丑的话,就是为了“prove a point”。故事穿插著小丑的悲痛回忆:他以前梦想当喜剧演员,最后才发现自己没有搞笑才华,事业一塌糊涂,甚至穷得没钱交租,而老婆又快将产子,为了改善家人生活,他决定铤而走险,跟罪犯合作一次打劫;不幸打劫前太太意外身亡,他虽已万念俱灰,却骑虎难下,犯案期间遇上他觉得是怪物的蝙蝠侠,惊惧下跳进化学池,爬出来时已面目全非,头发染绿,脸如纸白,嘴唇血红,经历了这样糟的一天后,从此性情大变,成为了看透世事且“难以猜测”的小丑。
恐惧中会忍不住笑
小丑要把戈顿逼疯,只是为了证明一点:无论是谁,只要他经历过“最坏的一天”,便会发现上天没有公义,一切事情都是原子的随机组合,这时他最合理的反应,就是发笑、发狂──我想起古罗马小说《金驴记》的主人翁说,正如人们会喜极而泣,我在恐惧中也会忍不住笑。小丑虽承认自己疯狂,但不承认自己孤单;他认为他跟世人的唯一差别,就在那“最坏的一天”,于是他设法令那天降临到戈顿身上,藉以告诉蝙蝠侠:“你我都是一样。”
回到开首的笑话。小丑为什么讲那笑话呢?原来蝙蝠侠刚刚苦口婆心跟他说,不想再你杀我我杀你,希望可引领他回到正轨,彼此和睦共存。但小丑说,“抱歉,太迟了”,然后就说了那笑话。蝙蝠侠和小丑根本是一体两面,大家同样有惨痛的过去,瞥见过生命的深渊,只是选择了不同的路:蝙蝠侠竭力在无明的宇宙中找寻意义,而小丑则宁愿把人生所有价值付之一笑,也许因为小丑还残存著足够的理智,知道手电筒的光不是真理生命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