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凍結《The Edge》出版準證案,上訴庭今日駁回內政部長的上訴,裁定《The Edge》可以索討凍結期間,也就是從去年7月23日至9月21日,因暫停刊印而蒙受的損失。
法官扎瓦威指出,《The Edge》媒體集團有權在《2012年法庭條例》下,向內政部索討賠償。
代表政府的高級聯邦律師陸意清要求,政府無需支付賠償給《The Edge》。
不過,上訴庭並未就賠償數額下判;案件將帶至高庭,由高庭評估損害賠償。
高庭是在去年10月13日通過內庭裁決,駁回內政部有關暫緩高庭執行撤銷內政部凍結《The Edge》出版準證的申請,並諭令內政部長和秘書長支付4000令吉堂費給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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