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佩明:从小灌输道路安全意识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刘佩明:从小灌输道路安全意识

在生活中,很多时候我们可能为了贪图方便,做出一些自以为无伤大雅,但其实很危险的行为。



比如,明知道过马路不用人行天桥可能会发生意外或被开罚单,但是马路螃蟹依然无处不在,他们觉得只要没被取缔,便有侥幸之心,但当不幸发生意外时,就后悔莫及。

有人说,一个习惯重复进行21天便能培养成功,不过,笔者认为,更接近现实的是,学好3年,学坏只需3天。

笔者认为,很多习惯和观念必须从小培养,用很多个“21天”才能真正把正确观念深印在脑中。



比如,大马道路安全研究院将与大马道路局合作推行幼儿园道路安全教育计划,教育幼儿园学生何为道路安全,呼吁私人与政府幼儿园参与,这是非常有意义的方案。

4岁至6岁的孩子已经踏入活泼好动的年纪,但是对辨识危险还是缺乏经验和认知,一旦误把马路当游戏场所,后果相当严重。

不过,这个年龄层的孩童吸收能力强,是学习的关键时期,加上,孩童在幼儿园的时间最长,若幼儿园能编入道路安全的教学纲要,对他们的价值观大有帮助。

一般上,年幼学生对老师的话甚为信任,所以老师若能在这期间给他们传达正确的讯息,将能发挥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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