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傭辭職中介沒退款 2僱主要討公道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女傭辭職中介沒退款 2僱主要討公道

 ■符策鏑(前排左2起)與張天賜手持人力資源部及移民局發出的註冊證書,要求公眾聘請外籍女傭前,先核實女傭中介公司是否合法,前排左起為李誠安及余家福,後排左2起是陳女士及葉惠婈。

■符策鏑(前排左2起)與張天賜手持人力資源部及移民局發出的註冊證書,要求公眾聘請外籍女傭前,先核實女傭中介公司是否合法,前排左起為李誠安及余家福,後排左2起是陳女士及葉惠婈。

(吉隆坡30日訊)2名女僱主分別繳付逾1萬令吉費用聘請外籍女傭,不料2名女傭服務約1周及88天便辭職,女僱主不滿中介公司未退款或提供替代人選,因此召開記者會要求中介公司解決此事。



首名事主陳女士(34歲,業務發展人員)透露,她自今年1月透過網上廣告及傳單介紹,通過1間位於蒲種的中介公司聘請1名菲律賓女傭。

她指出,她一共繳付1萬1899令吉的費用,包括手續費及女傭3個月的薪金,該名女傭來馬後於5月7日開始工作。

她說,女傭工作了88天後,向中介公司指無法照顧她的女兒及要求更換僱主,中介公司輔導女傭3日後,便將女傭接走,至今也未提供替代人選給她。



另一名事主葉惠婈(32歲,烘焙業者)透露,她透過親戚介紹,從1間位於舊古仔路的女傭中介公司,聘請一名印尼女傭,協助她清理烘焙廚房。

她指出,她支付1萬6799令吉費用,包括手續費及5個月的女傭薪金後,女傭只工作了7日便離開。

“中介公司獻議提供另一名女傭給我,但要求我再支付2470令吉的額外費用,我已前往警局報案。”

2名女事主今日透過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部主任拿督斯里張天賜召開記者會,要求中介公司合理解決此事。出席者也包括大馬女傭代理協會(PAPA)主席符策鏑、秘書李誠安,及馬華法律顧問余家福。

符策鏑指出,女傭中介公司需有責任感,除了要替外籍女傭爭取權益,也應該維護僱主的利益。

他說,僱主如要聘請女傭,最好是親自上門到中介公司的辦公室,核實該公司是否擁有人力資源部及移民局發出的註冊證書,以免遇到非法中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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