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单位联名母逝世 还清贷款后才能转名
产业单位属母子联名,母亲逝世后,儿子是否必须在缴清房屋贷款后,才能进行转名手续?
⊙廖女士指出,他哥哥与母亲联名拥有一间公寓单位,母亲在上周过世,生前已立下遗嘱指定他哥哥为公寓单位的继承人,并列她为遗嘱执行人。
她说,有关单位已出租予人,尚欠6万令吉的房贷未缴清,她身为遗嘱执行人,想知道是否必须偿清房贷,他哥哥才能进行转名手续。她曾咨询新村发展部的意见,对方表示最好是先偿清房贷。
她担心,若没进行转名手续,将来无法偿还门牌税,甚至无法转售出去。
★麦嘉强律师
只要廖女士的母亲生前立下遗嘱,在她逝世后应先将遗嘱提呈高庭处理,高庭会发出指示,下令执行遗嘱所注明的事项。
鉴于有关单位未偿清房贷,高庭会发出一份临时地契予遗嘱执行人(廖女士),里面会列有详细的买卖条款。
一般上,产业单位都必须在偿清贷款后,才能进行转名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