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調查委會? 佳日星:沒必要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設調查委會? 佳日星:沒必要

 ■佳日星(中)展示寫給阿都嘉法的信函,左起為鄭來興、黃泉安、彭文寶及藍卡巴星。

■佳日星(中)展示寫給阿都嘉法的信函,左起為鄭來興、黃泉安、彭文寶及藍卡巴星。

(檳城30日訊)檳州房屋委員會主席佳日星說,檳州政府沒有必要成立調查委員會,調查雙溪檳榔區州議員林秀琴父親被指索佣一事,因受害者可向警方報案,讓警方調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他說,不曾接過任何人投訴林秀琴父親林吉祥索佣一事,林氏兩父女在日前的視頻流傳后,也未與他會面。

“我未接過針對林吉祥(林秀琴父親)的投報,我也是第一次(通過視頻)聽聞此事。”

詢及林秀琴應否報案,佳日星反問為何她需要報案,她並不是受害者。



記者指由于其父親被指索佣,所以需報案,佳日星反問:“有任何根據?你的提問需要明確。”

佳日星也是檳州房屋遴選委員會主席。他今午在光大53樓的記者會,這么說。出席者包括該委員會成員彭文寶、黃泉安、鄭來興及武吉牛汝莪區國會議員藍卡巴星。

他說,檳民政黨昨日的記者會針對網上流傳的視頻,指有些人付錢給某些人,以獲分配房屋單位,他促請被指付錢給人的涉及人士報警。

“我將親自聯繫檳州總警長拿督阿都嘉法,促請警方徹查,讓違法者繩之以法。”

佳日星說,該委員會根據所訂指南,批准各等級的可負擔房屋申請,若有任何人暗示可通過金錢協助,取得可負擔房屋,都是錯誤(misplaced)及有惡意(mischievous)。

“這類指責,也損害等待分派可負擔房屋單位已久的申請者,而符合資格的申請者必須記得,他們的利益將獲首要的考量,而給錢就能獲分配房屋單位並不是事實。”

致函警方查假中介詐騙

佳日星說,今年3月曾發生3名老千,冒充州政府秘書署房屋局的“中介”,聲稱可替公眾“內部安排”一事,他已致函阿都嘉法,要求告知該案件的最新進展。

上述案件中,上述老千指可協助公眾,買到需要經過遴選程序,才能購買的廉價及中廉價房屋,卻在收取定金后逃之夭夭,當時受害者也向警方報案。

佳日星說,事后,他致函警方了解案件進展,警方在3月22日回复,指涉案者已于3月4日在刑事法典420條文下,被控上檳城推事庭。

他週二(30日)再度致函阿都嘉法,了解最新進展。

檳州房屋遴選委員會

主席: 佳日星

成員: 彭文寶、黃泉安、鄭來興、拿督阿都馬烈、阿菲夫、王敬文、沈志勤

委員會根據以下指南,批准可負擔房屋的申請。

申請者條件

1.大馬公民

2.21歲及以上

3.出生或住在檳城

4.已登記的檳城選民

5.在檳城工作

6.申請者的家庭淨收入不超過2500令吉,可申請4萬2000令吉A型可負擔房屋(前稱廉價屋)。

7.家庭淨收入不超過3500令吉,可申請7萬2500令吉B型可負擔房屋(前稱中廉價屋)。

8.A型及B型可負擔房屋的申請者,之前不能在大馬擁有任何房屋單位。

9.家庭淨收入不超過6000令吉,可申請15萬令吉可負擔房屋(C1)單位申請。

10.家庭淨收入不超過8000令吉,可申請20萬令吉可負擔房屋(C2)單位。

11.家庭淨收入不超過一萬令吉,可申請30萬令吉可負擔房屋(C3)單位。

12.C1、C2及C3型可負擔房屋的申請者,若擁有的其他房屋單位,價格須低于所申請房屋單位的價格,而有關產業是在2008年后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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