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助恐怖活動案 轉交隆高庭審理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資助恐怖活動案 轉交隆高庭審理

 ■莫哈末嘉斯林(左2)由2名蒙面特警,押離法庭。

■莫哈末嘉斯林(左2)由2名蒙面特警,押離法庭。

(金寶30日訊)被控使用銀行轉賬、資助恐怖活動案的22歲巫裔皮艇指導員莫哈末嘉斯林,今天在金寶推事庭過堂,獲推事批准將案件轉往吉隆坡高庭審訊。



被告今早9時許,以一襲白色服裝被押往金寶推事庭過堂,獲得推事莫哈末阿茲如批准,將案件轉交吉隆坡高庭審訊。

被告過堂後,在金寶推事庭拘留室逗留至中午12時許,在2名蒙面特警護送下,驅車離開。

被告於今年1月至2月期間,讓恐怖分子莫哈末旺迪,使用他位於務邊打昔路興業銀行的戶頭轉賬,資助恐怖活動,觸犯刑事法典130Q(1)條文。



一旦罪成,將面臨監禁不超過20年或罰款,及充公相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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