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車泊住宅區 兩造取締罰20車主
(梳邦再也31日訊)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SPAD)和梳邦再也市議會(MPSJ)展開突擊檢查行動,發出罰單給逾20名違例把重型車輛泊在住宅區內的車主。
據《星報》報導,日前陸路公共交通委員共派出8名執法人員,市議會派出多達20名的執法人員展開聯合行動。
梳邦再也市議會公關組人員莫哈末阿茲里指出,由于市議會的執法權力有限,類似行動需要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的參與。
他說,市議會沒有可以把重型車輛拖走的工具,且部分重型車輛車曾和委員會註冊,才會把轎車泊在住宅區內。
他指出,部分車主以下班時間太晚沒有公共交通可乘搭為由,才把車駕回家泊在住宅區內。
“我認為車主應該要想辦法回家,而不是把重型車輛泊在住宅區內阻礙道路,且既有可能造成安全隱憂。”
當晚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援引2010年交通法令展開行動,市議會則以2005年泊車法令7(1)條文,不能在沒有經過市議會的同意下把超過2噸的重型車停泊在住宅區內展開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