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刘敬亿欠钱被起诉 曾瑞德申请销案被驳回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指刘敬亿欠钱被起诉 曾瑞德申请销案被驳回

(槟城21日讯)指责行动党彭加兰哥打区州议员刘敬亿欠债不还,被对方起诉诽谤的拿督曾瑞德(38岁、绰号“成龙”),向槟高庭申请销案被驳回。



根据《星报》报导,槟高庭法官拿督哈达丽雅认为,法庭必须开庭听审,才能鉴定有关言论是否具诽谤性。

她指此案并非一起直接案件,没有一个明确的情况。

起诉人刘敬亿是在今年3月26日,通过雷尔律师入禀起诉,要求法庭谕令答辩人曾瑞德赔偿其名誉损失。



他也要求法庭发出庭令,禁止曾瑞德本人或通过他方印制、刊登或再针对他发表毁谤性言论,同时要求曾瑞德在判决日的14天内,在《光芒日报》网站,及3家本地报章刊登道歉启事,并撤回有关报导。

已造成名誉损失

诉状指答辩人召开记者会上,对起诉人做出不确实及毫无根据指责,包括指起诉人向他借20万令吉,作为“友好借贷”,也指起诉人在无法偿还贷款后,对他避而不见。

入禀书指出,答辩人鲁莽、错误、不负责任及具恶意的言论,在今年1月9日《光芒日报》网站刊登,标题为“商家促州议员还债”,已对身为两届人民代议士的他造成名誉损失。

诉状指有关报导及诽谤性言论,会让读者或公众对刘敬亿产生以下形象,包括喜欢欺骗、不守承诺、喜欢欠债、不可信赖、没有资格成为人民代议士、犯下欺骗的刑事罪、有财务问题,以及因无法还清债务被答辩人“通缉”。

答辩人的抗辩书指这是合理与公正的评论,起诉人至今年1月,仍没还钱或拒绝悉数还回“友好借贷”,反而在1月2日向警报案诬告他(答辩人),他被逼召开记者会。

案订10月5日进行管理程序。


*本网站有权删除或封锁任何具有性别歧视、人身攻击、庸俗、诋毁或种族主义性质的留言和用户;必须审核的留言,或将不会即时出现。
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