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车泊住宅区 两造取缔罚20车主
(梳邦再也31日讯)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SPAD)和梳邦再也市议会(MPSJ)展开突击检查行动,发出罚单给逾20名违例把重型车辆泊在住宅区内的车主。
据《星报》报导,日前陆路公共交通委员共派出8名执法人员,市议会派出多达20名的执法人员展开联合行动。
梳邦再也市议会公关组人员莫哈末阿兹里指出,由于市议会的执法权力有限,类似行动需要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的参与。
他说,市议会没有可以把重型车辆拖走的工具,且部分重型车辆车曾和委员会注册,才会把轿车泊在住宅区内。
他指出,部分车主以下班时间太晚没有公共交通可乘搭为由,才把车驾回家泊在住宅区内。
“我认为车主应该要想办法回家,而不是把重型车辆泊在住宅区内阻碍道路,且既有可能造成安全隐忧。”
当晚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援引2010年交通法令展开行动,市议会则以2005年泊车法令7(1)条文,不能在没有经过市议会的同意下把超过2吨的重型车停泊在住宅区内展开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