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意槍傷修車員罪成 諾奧馬胞弟囚5年
(亞庇1日訊)城市和諧、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長丹斯里諾奧馬的胞弟,去年在沙巴亞庇蓄意致傷一名修車員,今天被亞庇地方法庭判坐牢5年。
被告莫哈末朱斯納迪(44歲,又名末馬來亞)被控于去年5月6日,在斗亞蘭繞道公路一間修理汽車冷氣工廠,使用槍械嚴重致傷阿卡林阿杜(36歲),觸犯刑事法典第324條文;這項條文的最高刑罰為坐牢10年或鞭笞。
阿卡林阿杜的右腳遭被告射中2槍,需入院治療。
拒發出暫緩令
地庭法官阿茲麗娜阿茲在宣判時指辯方無法挑出疑點,因此判被告罪名成立,刑期由被告于去年6月被捕時算起。她也拒絕發出暫緩令,讓被告外出等候上訴。
主控官胡絲娜副檢察司要求法庭嚴判被告,因為他是持著足以致命的手槍向受害人開槍,更何況被告曾擔任軍人,應該知道手槍的威力。
她說,被告幹案後潛逃,警方花費一個月才找到他。
被告的代表律師詹日興說,他會提出上訴。
莫哈末朱斯納迪數年前在沙巴被控販毒,但被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