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日訊)廠工被控支持蒲種手榴彈襲擊酒廊事件,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長30年。
26歲的被告莫哈末菲道斯,今早在新山推事庭被控通過手機應用程式Telegram,以“Jengking Malaya”的戶頭之名,支持今年6月在雪州蒲種發生的酒廊遭手榴彈襲擊事件。
被告也被控于6月17日至29日,在新山淡杯工業區登陸上述社交網站,提議以無人機對武吉阿曼、布城及武吉加里爾共濟會發動攻擊。
此外,被告被控于今年3月25至6月17日期間,在同個地點使用同個方式,在Gagak Hitam群組支持伊斯蘭國。
被告在3起罪狀被控牴觸刑事法典第130J(1)(b)及 130 J(1)(a)條文(支持恐怖分子行為),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長30年、罰款或充公用作恐襲活動的資產。
被告也被控于8月4日,在新山拉慶蘇麗雅慕亞法卡烏達瑪花園,擁有一本與伊斯蘭國及卡伊達有關的書籍,牴觸刑事法典第130JB(1)(a),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多7年或罰款。
推事莫哈末阿茲蘭將此案定于10月3日過堂,以在申請將案件轉移至吉隆坡推事法審訊前,等待各類報告。
另一方面,被告被發現在位于新山甘拔士柏邁柏西雅蘭丹絨路的斯里士羅加組屋一個單位內,擁有假槍的控狀直認不諱,推事宣判被告坐牢5個月,刑期由8月4日的被捕日算起。
此案的副檢控官是莫哈末法茲蘭,被告代表律師則是莫哈末法查里及麗蒂雅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