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勿1日訊)勞勿警方証實,本報今日全國版報導“貨卡撞樹1死3傷”的死亡車禍,並指當時司機是駕駛他父親的貨卡肇禍。
警方目前已援引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1(1)條文,即疏忽駕駛導致他人死亡,進行調查。
勞勿警方公共秩序及交通組主任諾丁助理警監,今日受詢時指出,17歲的巫裔少年司機,昨晚駕駛父親的貨卡,載著3名同齡同學出外遊玩,不料途經一個斜坡時,卻失控撞到路邊的一棵大樹,導致坐在后座的一名同學頭部重傷,當場慘死。
他說,這宗致命車禍昨晚7時15分,發生在勞勿阿瑪麗娜列詩達禮花園一個斜坡上,死者是阿米爾依里米(17歲),來自勞勿都賴路六福花園。
後座乘客慘死
諾丁指出,貨卡司機莫哈末諾阿里夫華米(17歲),及另外2名同學也受輕傷,被送入勞勿縣醫院治療。
“據警方初步調查顯示,當時,司機冒雨駕駛父親的貨卡,載著3名同在勞勿某中學就讀中五的同學,從勞勿新邦卡浪花園直上阿瑪麗娜列詩達禮花園,不料抵達事發地點時,卻失控撞到路邊的一棵大樹后翻覆,導致坐在后座右邊的死者頭部重傷,當場慘死。”
另一方面,記者昨晚冒雨到現場採訪時,發現該棵被附近居民掛上國旗的大樹,樹皮都被撞落,可見沖撞力非常猛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