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1MDB報告表罪成立 拉菲茲27日須自辯

拉菲茲(右)與哥賓星在聞判后步出法庭。


(吉隆坡1日訊)地庭今日宣判公正黨副主席兼班丹區國會議員拉菲茲,非法持有及公開國家審計局對一馬發展公司的最終調查報告內容案表罪成立,拉菲茲需于本月27日出庭自辯。

法官祖卡納因宣讀判詞時指出,種種證據顯示,被告是在知道有關報告屬於機密文件下,仍在其網站、面子書及記者會等公開有關報告內容。

他說,拉菲茲在記者會上曾說:“是的,這份文件(一馬發展公司稽查報告)是機密”,而一切有影片為證。

法官擇定本月27日起一連3天聆審拉菲茲的自辯。

地庭于5月31日開庭審理此案,控方共傳召7名證人;主控官為扎法副檢察司,被告代表律師為哥賓星。

今年39歲的拉菲茲面控2項控狀,即指他分別在今年3月24日及28日下午3時,在國會大廈非法持有及公開一馬發展公司最終調查報告,牴觸1976年官方機密法令第8條文(1)(C)(iii)和(iv)兩項罪名,若罪成會面對監禁不少過1年及不超過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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