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湘怡:環環相扣的失誤
日前在吉隆坡柏威年(Pavilion)購物廣場附近,發生吊機吊勾突然高空墜落擊斃女司機的驚人意外,不僅讓人萬分震驚,也為英年早逝的死者,感到心痛和惋惜。
新聞見報后,除了死者的哥哥陳群英,政黨領袖也相繼發聲要求承包商負起責任,給個交代。廣大網民也發揮正義,要求承包公司和闖禍司機被對付。
這些要求,都是可以理解,也是相關者應承擔的責任。只是,單向要求執法單位對付闖禍公司和司機,並無法解決這意外最根本的施工安全問題。
建築工程施工期間發生意外,在大馬並非新鮮事,但由于多數的受害者,是長時間在工地的廉價外籍勞工,因此鮮少獲得媒體和大眾關注。
其中今年2月,就發生建築工程泥土崩塌,3名外勞慘遭活埋並造成1死意外,5月又傳出建築工地鷹架坍塌,造成6名外勞受困。
由此可見,如此頻密發生的工地意外,絕對不是單一承包商疏忽,所造成的問題。
大馬工程師學會(IEM)主席陳燕振就曾通過報章指出,該學會分析近10年來的工程意外,其中67%的工程失誤案件是承包商造成、其餘是工程師(42%)、發展商(37%)以及管工(25%)。
他也說,通過實施工程建設標準,可減少工程意外,然而意外屢次發生,主要是無專業工程師的設計和監督,並由不合格的承包商、管工來監督臨時結構的架設和拆卸。
顯而易見,一個工程的失誤,與每個單位環環相扣。
我們在追究承包商和勞工的責任時,其實也應聲討沒有嚴厲管制施工安全的執法單位。這些意外,是絕對可以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