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河南2日綜合電)河南省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今日上午,河南省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國家體育總局原副局長肖天受賄一案。
南陽市人民檢察院指控:1997年至2014年,被告人肖天利用擔任國家體育總局冬季運動管理中心主任、競技體育司司長、局長助理、副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或利用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賽事承辦、工作安排、職務晉陞等事項上提供幫助,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796萬余元(約487萬令吉),應當以受賄罪追究肖天的刑事責任。
肖天當庭表示認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及各界群眾50余人旁聽了庭審。庭審結束后宣佈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