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曼達蘭:雖被指是一號官 納吉非資金案調查對象

(吉隆坡2日訊)首相署部長兼國陣通訊策略主任拿督阿都拉曼達蘭重申,美國司法部民事訴訟文件中所提及的“大馬一號官員”儘管是指首相拿督斯里納吉,但納吉並不是該部針對挪用一馬發展公司(1MDB)資金案的調查對象。

他在文告中說,任何律師都會確認,在民事訴訟案中,被起訴的對象必須白紙黑字地被直接點名,不能以代號稱呼。

“正如我告訴英國廣播公司(記者),所謂‘馬來西亞一號官員’(MO1),很明顯是指大馬首相。”

他指出,但既然美國司法部以“一號官員”稱呼首相納吉,說明首相不是被調查的對象。

他說,前首相敦馬哈迪與反對黨盟友,故意以“大馬一號官員”來混淆大馬人,他的代理人號召“逮捕一號官員”集會,根本站不住腳,因為“一號官員”不是美國司法部起訴的對象。

阿都拉曼達蘭強調,經過多個政府機構調查后,證實首相沒有犯錯,而馬哈迪企圖推翻大馬民選政府的計劃再次面臨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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