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訊)文化及旅遊部長拿督斯里納茲里指出,政府修訂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與離婚)法令后,能解決棘手的孩子單方面改教問題。
他說,目前擬定的修正法案主要以2009年4月內閣決定,即禁止父母單方面為孩子改教為基礎。
他接受“馬來郵報在線”訪問時指出,該修正法案會確保在民事法下註冊婚姻的配偶,即使其中一方在婚后改教,離婚案依然會在民事法庭審理。
“若在民事法下註冊婚姻,孩子的監護權問題也是交由民事法庭審理。”
納茲里指出,政府修改法令旨在解決如英德拉一樣的案件。
“孩子的宗教是父母結婚時,雙方的共同宗教,這才公平。”
他也說,一些未成年者被單方面改教,促使他們長大后欲離開穆斯林。
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早前宣佈,內閣同意在下季國會提呈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及離婚)法令,確保民事法律下登記的婚姻,須依據民事法庭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