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木欽:要反,先想想
身為老百姓,我認為新的國安法比舊的內安法輕。
兩害相權取其輕。
安華入稟法庭挑戰國安法,安粉歎為大勇。其實即使輸了,他也不需付出什麼代價;若是他敢在老馬時代挑戰內安法,那才叫大勇。
新舊法都可以抓人不提審,都可以濫用,但有區別。
在舊內安法下,當權者要對付異己不用看時日,任何時候、任何地方都可以抓人。
新國安法有限制,必須在“安全區”內抓人。安全區等於是臨時宣佈的戒嚴區。
如果志在對付異己,何必脫褲放屁,先搞一個“安全區”才抓?直接抓了不是省事?
有能力使到一個地區不安全的,你還能聯想到誰?除了極端分子、恐怖分子,還能有誰?
境內不安全,早日用重典治理不好嗎?
時空已經變了,要反當然可以,但先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