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抱及强吻公寓女业主 色房客罪成监8个月
(吉隆坡5日讯)一名男房客色心起,承认“熊抱”和强吻公寓女业主的后颈项,被控企图非礼控罪,今日遭推事庭判处监禁8个月!
34岁被告拉惹依布拉欣承认非礼控罪后,推事胡斯纳判处被告上述刑罚,并谕令刑期从今年7月24日开始算起。
控状指被告于7月24日早上11时,在蕉赖皇后镇的一个公寓单位厨房内,企图非礼该单位的39岁女业主,牴触刑事法典第354条文。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监禁最高10年,或罚款或鞭笞,或两者兼施。
根据案情,女业主从厕所出来走向厨房时,被告突然从后面“熊抱”她,更亲吻女业主的后颈项。
案情说,被告更要求女业主进入房间,被吓得花容失色的女业主大声呼喊求救,要求被告放开她。
已婚的被告没有辩护律师;他在求情时要求减轻刑罚,因需养育6名孩子和妻子。
主控官阿末兹克里副检察司则说,被告的非礼行为将造成女事主留下心理阴影,推事庭需判处被告合适刑罚,以作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