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素桦:离婚支付孩子生活费 应会只限到首个学位
独家报导:丘惠萍
(吉隆坡6日讯)执业律师李素桦相信,政府修正法令规定离婚夫妻支付孩子生活费,有望从原本到孩子18岁延长至大学毕业一事,应该会只限首个大学学位,不包括硕士或博士学位。
她认为,所谓的支付生活费到孩子大学毕业,需视个案而定。
她今日是针对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副部长周美芬日前指,政府将提呈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及离婚)法令修正案,一旦夫妻离婚,孩子的生活费有望从原本支付到18岁延长至大学毕业一事,接受《中国报》访问时,这么说。
李素桦说,离婚夫妻如何分配支付孩子生活费,首先要看夫妻离婚原因、收入及能力,还有是孩子的需要。
拖欠赡养费案例多
“如果夫妻因不和而离婚,双方收入相差不远,孩子的生活费将是夫妻一人一半承担。”
“另外,要看导致婚姻破裂是哪一方,例如丈夫有外遇,需负上更大责任,得支付70%至80%孩子生活费。”
“反之,若是妻子出轨,妻子也得负担一半孩子的生活费。”
询及现今离婚个案中,没有履行法律责任,好比拖欠赡养费案多否,李律师回应相当多。一般赡养费拖欠3年内,被拖欠的一方没有追讨,3年后就无法追讨了。
她说,多数拖欠赡养费或孩子生活费的一方,是在另一方采取法律行动后才来支付,以避免被起诉藐视法庭,被判坐牢。
提出离婚女性居多
李素桦透露,现代女性多数有工作,在经济独立前提下,已婚女性已可掌握生活自主权,故今主动提出离婚多数是女方,每10宗离婚案有7至8宗是妻子要离婚。
她说,现今女性在面对丈夫有外遇时,不会再忍气吞气,最惊讶的是,一些是等到孩子长大了,已是老夫老妻了,年老妻子依然提出离婚,每10宗个案有2宗案子。
她说,城市生活及经济压力大,不少夫妻常为钱不够用而争吵,最后离婚收场,因此城市离婚率是高于乡区。
她引述,首都吉隆坡一年内约有3000多宗离婚案,平均100对夫妻有5对离婚,离婚率相等于4%至5%。
她认为,妻子在面对丈夫不忠,对家庭造成的重大伤害时,勇敢提出离婚也不是坏事,至少女方可以从痛苦中解脱,而且有信心及能力面对日后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