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我:祖父母节,行,不行?
祖父母节(Grandparent’s Day)在国外行之有年,马来西亚乐龄福利协会也于2015年倡议在大马庆祝此节日。
波兰早在1964年,便把1月21日和22日列为祖母日和祖父日,虽非官方性假日,唯在重视家庭的波兰人眼中,此节日是一个重要的家庭日,所有家庭成员都会在这一天被要求回家团聚。
已迈入老化社会的日本和台湾,也分别在2001年和2010年订立祖父母节,前者把9月15日订为“老人之日”,后者把8月第4个周日订为祖父母节;联合国也在1991年,随着全球老年人口的增长,宣布10月1日为“国际老人日”,唯日本和联合国的目的是以保护老人权利和尊严为主。
我国的祖父母节却注重温情的氛围,推崇子孙尊爱、惦念和孝敬家中的老人,让阿公阿嬷在有尊严、有爱及有家人陪伴下生活,尤其是生长在东方国家的华裔,从小至大被灌输的“家有一老,如有一宝”的家庭价值观早已根深蒂固。
然而,近年来深受西方文化的冲击,年轻人偏爱自组小家庭,不与老人住在一块,过去的老人与成年孩子闲话家常、含饴弄孙的大家庭生活画面,早已成回忆。
祖父母节这节日当然有它存在的意义,唯笔者担心的是,此节日最后会成为孩子和孙子流于形式却独缺内涵,沦为各行生意推销应节商品、搞噱头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