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险被奸 警局报案反遭“警告”
华裔女建筑师上班途中险被奸,幸得路人相助脱险,之后到警局报案却被值班警员敷衍了事,还被“警告”若导致警方捉错人,她也有罪!
受害者当天准备搭火车上班,行经火车站附近的人行天桥时,突有一名陌生男子从后强行抱着她,伸手入其裙底,撕开她的安全裤。
受害者的喊叫声惊动了其他路人,色狼立即放弃进一步行动,仓惶逃走。
此案于本月1日早上8时55分许,在隆市南湖镇巴士总站(TBS)附近的行人天桥发生。
事发后28岁的受害者在男友陪同下到新街场警局报案,之后再被指示到吉隆坡警察总部再度录供。
据知,受害者向负责警员表示自己认得色狼的模样,要求向警方描述以制成拼图,但负责警员却告知受害者,一旦在描述过程中有误或记错色狼的样子,导致警方捉错人,受害者也算违法,同样有罪!
受害者“被警告”后仍坚持要做色狼的样貌拼图,负责警员也答应安排受害者作拼图,但受害者在苦等逾一小时后仍等不到任何警员为她进行描绘嫌犯的程序,身心俱疲的她只好作罢离开。
受害者之后透过友人帮助,把事发经过上传至面子书,借此警惕其他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