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險被姦 警局報案反遭“警告”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女子險被姦 警局報案反遭“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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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事後在男友陪同下,前往警局報案。
受害者事後在男友陪同下,前往警局報案。

華裔女建築師上班途中險被姦,幸得路人相助脫險,之後到警局報案卻被值班警員敷衍了事,還被“警告”若導致警方捉錯人,她也有罪!

受害者當天準備搭火車上班,行經火車站附近的人行天橋時,突有一名陌生男子從後強行抱著她,伸手入其裙底,撕開她的安全褲。

受害者的喊叫聲驚動了其他路人,色狼立即放棄進一步行動,倉惶逃走。



此案於本月1日早上8時55分許,在隆市南湖鎮巴士總站(TBS)附近的行人天橋發生。

事發後28歲的受害者在男友陪同下到新街場警局報案,之後再被指示到吉隆坡警察總部再度錄供。

據知,受害者向負責警員表示自己認得色狼的模樣,要求向警方描述以製成拼圖,但負責警員卻告知受害者,一旦在描述過程中有誤或記錯色狼的樣子,導致警方捉錯人,受害者也算違法,同樣有罪!

受害者“被警告”後仍堅持要做色狼的樣貌拼圖,負責警員也答應安排受害者作拼圖,但受害者在苦等逾一小時後仍等不到任何警員為她進行描繪嫌犯的程序,身心俱疲的她只好作罷離開。

受害者之後透過友人幫助,把事發經過上傳至面子書,藉此警惕其他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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