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被指假结婚 得不到亡夫公积金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她被指假结婚 得不到亡夫公积金

30万没了,刁艳梅有一个月的时间考虑是否要上诉,她也被令承担两姐妹的讼费。(《联合早报》档案照片)
30万没了,刁艳梅有一个月的时间考虑是否要上诉,她也被令承担两姐妹的讼费。(《联合早报》档案照片)

两姐妹指一名中国女子与她们的已故兄弟假结婚,要高庭宣判婚姻无效、原有的公积金提名仍然有效,裁定这名中国女子无权获享兄弟的一半公积金;中国女子却称婚姻真实,两人为合法夫妻。



据《联合早报》报导,经6天审讯,高庭司法委员廖学铭判两姐妹胜诉,表明他接受两姐妹说法,指孙水源(死时52岁)和刁艳梅(47岁,水疗师)确实假结婚,好让后者能在新加坡居留和工作。证据显示,刁艳梅在2011年10月注册结婚约一周后,就申请工作准证,最后成功获得。

司法委员昨天发表判词,裁定孙水源在2009年1月5日作的公积金提名有效,并没有因为他与刁艳梅结婚而失效。

司法委员说,公积金法令的用途不是要让假结婚、尚未死亡的一方获利。综合证据,他认为死者无意让刁艳梅得到他的公积金存款。



他指出,从死者的遗嘱和公积金提名,加上他和母亲及姐妹的关系来看,死者没理由不要供养家庭,包括患癌的母亲。司法委员认为死者知道公积金提名可以撤销,但未必知道结婚会使提名失效。

他说,死者虽然结婚,但公积金结单还注明他在2009年1月作了提名;也没证据显示,死者与他的提名受益人闹翻,“证据其实刚好相反”。

截至2013年9月,孙水源遗留了17万余元(约51万令吉)公积金存款。他的二姐孙亚思(56岁)和妹妹孙亚春(55岁)(即起诉人)以提名受益人身分,在同月申请到禁制令,阻止公积金局发放存款。如加上3年来利息,总存款有约20万元(约60万令吉)。

司法委员下令如果刁艳梅没有上诉,禁制令就须撤销;公积金局得根据孙水源原有提名,把公积金发放给两姐妹。

2012年12月生效的新加坡移民法令第57C节新条文,列明任何人为了移民理由假结婚是犯法行为。今年2月尾,国会三读通过妇女宪章(修订)法令,规定这一类婚姻是无效的,只要其中一人触犯移民法,有关婚姻便无效。

鉴于修订法令将从今年10月才生效,法庭目前无司法权限宣告这类婚姻无效。司法委员因此表明,他不愿宣告这段婚姻无效、毫无法律效益。

本案相信也是新加坡第一起涉及假结婚、索讨公积金存款的案件,意义重大,也再度提醒公众:一旦结婚,先前的公积金提名或所立的遗嘱会自动失效,但离婚不会导致公积金提名或遗嘱无效。

如果孙水源和刁艳梅的婚姻受法律承认,那他之前的公积金提名和遗嘱会被撤销,公积金和遗产都将按无遗嘱继承法分配——刁艳梅一半,孙水源前段婚姻的两个女儿均分另一半。

孙水源生前无业,有三姐、三兄、一妹,与母亲和孙亚春同住武吉巴督组屋。

他在1987年结婚,1993年提名两个女儿为公积金受益人。他在2006年离婚当年就立遗嘱,让母亲和二姐为受益人。2009年,与妻女交恶的他,改提名两名起诉人为公积金受益人。

2013年8月31日,孙水源在医院过世。他死后3天,两姐妹从公积金局查获他与答辩人注册结婚,就申请禁制令,阻止该局发放存款。

她们聘请拉詹德兰(A. Rajandran)律师打这场官司,指孙水源与刁艳梅从没同住,根本不是夫妻。

孙水源也曾告诉一好友,他是为了赚钱才与刁艳梅结婚,好让后者在新加坡工作和申请永久居留权。

司法委员说,两姐妹和诉方证人的证词可靠,刁艳梅却不可信,供证时无法证明她在宣誓书中的多个说法。

他指刁艳梅被盘问时,不清楚孙水源的家庭背景,连他有几个兄弟姐妹、有个相差两分钟的龙凤胎妹妹孙亚春、其教育程度,有没有服过兵役等都不知道。(部分人名译音)

资料来源:新加坡《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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