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明炎律师:大专生深明大义?
在号召净选盟大集会5.0之际,净选盟负责人必须面对3.0 几乎酿成暴动,以及4.0造成族群之间相互对抗,让华社陷入窘境的社会道德责任与批判!
所以5.0没有既定集会日期,而必须依赖一系列街头集会来试探热度,以免在4次净选盟集会皆无法实现改革承诺而宣告失败后,让净选盟5.0乏人问津!
8月27日在首都吉隆坡,由8个大专生组织联合号召的“逮捕大马一号官员”集会,充满政治色彩,集会在高喊“我们在净选盟5.0见”的口号下结束!
虽然集会只吸引大约3000人参与,但集会主导人,即马大学生阿妮斯莎菲卡,却扬言会随后发函与进入国内包括沙巴与砂劳越的10所大专学府,延续斗争。
还在求学的大专生会否忽略学业,竟有如此财力、人力资源与技术,来号召群众集会,大谈连本身也不完全了解的政治与法律议题呢?
大专生是否深明大义,还是被利用来客串并成为非法街头集会的前线英雄,而短暂满足深明大义的欲望呢?
多元国民尊重依据法律的和平集会权利。联邦宪法在赋予集会权利时,对公共秩序给予考量,所以国会通过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以规范和平集会,并防范非法街头集会的可能威胁,避免危害国家安全与多元社会的高敏感度。
合法集会的个人权利,相对国家安全与法治精神的公共权利,必须做出良好平衡。
警方一再提醒大专生,“逮捕大马一号官员”集会没有依据法令,一再劝停这个非法集会,怎知部分大专生却一意孤行,非法走上街头,引发交通阻塞与人身处于繁忙车流交通上的风险,对社会秩序与人身安全造成极大困扰。所谓法治精神,起点是人人守法,中心点是长治久安,终点是多元国民安居乐业,而国泰民安。
莫辜负父母与社会期待
是否只因为还没有结论的美国司法部门针对一马公司之民事诉讼,附加该诉讼中刻意让人揣测身份的“大马一号官员”,大专生便可不顾一切,包括违法,而非法走上街头?大专生是否愿意承担 “违法个人英雄”的负面形象和面对法律惩罚的下场?
满腹经纶的大专生是否了解本身行为,形同带领与鼓励违法,继而成为狙击法治精神的历史污点与帮凶?况且,大专生有否顾及忧忧天下父母心,担心儿女前程、安全、学业等等之苦心?
美国司法部门对一马公司的民事诉讼,并非刑事提控。何况,“大马一号官员”不是被告,只是在民事诉讼中,为了方便叙述案情,而给予案情内的某方之一个代号。
试想,如果有证据,美国司法部大可直接把“大马一号官员”列为实名刑事被告,而非戏剧性的在民事诉讼中采用“大马一号官员”代号!
大专生应该注重学业,不要辜负父母与社会的期待。大专生千万不要被利用,以致含冤成为带领与鼓励违法、可能危害公共秩序、误导双重标准的代罪羔羊和历史污点。
同样的,大专生不要盲从而让本身陷入像华社在净选盟4.0之后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