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有官事訪問 法庭禁止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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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7日訊)手機拍照固然很方便,但不是全部地方都允許拍照,法庭就是其中一個被禁止拍照的地方。
聯邦法院首席主簿署公關及國際關係組發言人指出,不管是法庭開庭與否,庭內絕對禁止拍照。
他說,庭警有責任阻止在庭內的人士拍照,不管是民眾或是律師。
錄聲或圖像皆被禁
日前,在高庭聆審公正黨實權領袖拿督斯里安華申請禁止政府落實2016年國家安全理事會法令的臨時禁令時,前首相敦馬哈迪突然現身法庭給予支持,兩人在相隔18年後在庭內重逢聚首,並微笑和握手,這一幕的照片之後廣泛在社交媒體流傳。
若有留意社交媒體,其實不難發現,從安華第二次被控雞姦罪名以來,他在庭內和家人、朋友或其他政黨領袖互動照片都會出現在社交媒體上。這已引發眾人疑問,法庭內到底可不可以拍照?
根據《中國報》向聯邦法院首席主簿署公關及國際關係組瞭解,除非有官事訪問法庭或是特別提出申請,否則法庭內嚴禁拍照。
聯邦法院首席主簿署官網在常見問題中,列明出席公開庭的守則,守則第9項說明任何錄製不管是聲音或是圖像都是被禁止的,但沒說明如果違例會受到怎樣的對付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