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裁定中國女子無權獲享 假結婚!失亡夫公積金
(新加坡7日訊)中國女子被指假結婚,得不到亡夫10萬元(約30萬令吉)公積金!
兩姐妹指一名中國女子與她們的已故兄弟假結婚,要高庭宣判婚姻無效、原有的公積金授權仍然有效,裁定這名中國女子無權獲享兄弟的一半公積金;中國女子卻稱婚姻真實,兩人為合法夫妻。
據《聯合早報》報導,經6天審訊,高庭司法委員廖學銘判兩姐妹勝訴,表明他接受兩姐妹說法,指孫水源(死時52歲)和刁艷梅(47歲,水療師)確實假結婚,好讓后者能在新加坡居留和工作。證據顯示,刁艷梅在2011年10月註冊結婚約一周后,就申請工作准證,最后成功獲得。
司法委員昨天發表判詞,裁定孫水源在2009年1月5日作的公積金授權有效,並沒因為他與刁艷梅結婚而失效。
司法委員說,公積金法令的用途不是要讓假結婚、尚未死亡的一方獲利。綜合證據,他認為死者無意讓刁艷梅得到他的公積金存款。
或不知結婚使授權失效
他指出,從死者遺囑和公積金授權,加上他和母親及姐妹的關係來看,死者沒理由不供養家庭,包括患癌母親。司法委員認為,死者知道公積金提名可撤銷,但未必知道結婚會使授權失效。
他說,死者雖然結婚,但公積金結單還註明他在2009年1月作了授權;也沒證據顯示,死者與他的授權受益人鬧翻,“證據其實剛好相反”。(部分人名譯音)
一旦結婚先前授權失效
截至2013年9月,孫水源遺留了17萬餘元(約51萬令吉)公積金存款。
他的二姐孫亞思(56歲)和妹妹孫亞春(55歲)(即起訴人)以授權受益人身分,在同月申請到禁制令,阻止公積金局發放存款。如加上3年來利息,總存款有約20萬元(約60萬令吉)。
司法委員下令如果刁艷梅沒上訴,禁制令就須撤銷;公積金局得根據孫水源原有授權,把公積金發放給兩姐妹。
本案相信是新加坡第一起涉及假結婚、索討公積金存款的案件,意義重大,也再度提醒公眾:一旦結婚,先前公積金授權或所立的遺囑會自動失效,但離婚不會導致公積金授權或遺囑無效。
如果孫水源和刁艷梅的婚姻受法律承認,那他之前的公積金授權和遺囑會被撤銷,公積金和遺產將按無遺囑繼承法分配——刁艷梅一半,孫水源前段婚姻的兩個女兒均分另一半。
從沒同住不懂家庭背景
孫水源生前無業,有三姐、三兄、一妹,與母親和孫亞春同住武吉巴督組屋。
兩姐妹聘請拉詹德蘭律師打這場官司,指孫水源與刁艷梅從沒同住,根本不是夫妻。
只為工作申請永久居留權
孫水源也曾告訴一好友,他是為賺錢才與刁艷梅結婚,讓后者在新加坡工作和申請永久居留權。
司法委員說,兩姐妹和訴方證人的證詞可靠,刁艷梅卻不可信,供證時無法證明她在宣誓書中的多個說法。
他指刁艷梅被盤問時,不清楚孫水源的家庭背景,連他有幾個兄弟姐妹、有個相差兩分鐘的龍鳳胎妹妹孫亞春、其教育程度,有沒有服過兵役等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