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威省‧“没赔偿强拆我屋” 屋主拟起诉州政府
地点:拉惹乌达红毛井路钉子户风波
(北海8日讯)“林峰成协助发展商来拆我屋!”
威北土地局、威省市议会、辅警及警方等执法单位,今早9时拉队到拉惹乌达红毛井路头,拆除一间争议已久的“钉子户”;2个多小时的拆除过程中,没发生冲突事件。
61岁屋主倪永龙今早召开记者会斥责槟行政议员林峰成,协助发展商来拆掉他的屋子,以兴建多2间的商业单位。
根据土地局信件,州政府以13万8699令吉征用一块面积277.40公尺的私人土地,土地局还另外拨出20万令吉赔偿给该块土地上的3个土地租户,当中有5万令吉是赔偿给倪永龙的家族。
指钉子户不在扩路范围
倪永龙承认他和他的姐姐,早前已收到州政府5万令吉赔偿金。
他不满这5万令吉的赔偿金只是让出部分面积,即331平方呎给州政府进行扩路,并没有说要给州政府拆掉全部建筑物。
他一直强调,现在土地局拆除的建筑物(现有的钉子户),并不在政府的扩路所需范围内,州政府要拆就必须做出额外的赔偿。
他也不满威北土地局在没有出函通知及没有庭令下,今早强拆他的建筑物。
他准备针对建筑物被强拆一事,起诉州政府。
坐落在拉惹乌达与红毛井交界路口的双层半板半砖建筑物,于2014年已被列入西南路扩路计划中的征地范围。
州政府已赔偿给7个单位的业主,所有木屋在领取赔偿后已如期拆除,仅剩这家半间单位的建筑物。
这栋建筑物被屋主用来储藏五金及作为工人的住宿。
林峰成:已按照估价赔偿7木屋
槟行政议员林峰成说,有关7间木屋是土地局按照估价后,给予合理赔偿,倪永龙的单位也获得全数赔偿。
他说,州政府征用土地,不仅是要进行扩路过程,也要在现有WOOLLEY的店屋前一条内环道路衔接至峇东埔路,没有兴建店屋的计划。
他强调,目前钉子户的地段属于州政府,用途是拿来建路和用作缓冲区,绝不能让之私有化或兴建店屋。
他驳斥对方的指控毫无根据,并且也向州政府作出无理的索偿。
林峰成也说,根据土地局的说法,该局已于今年2月、4月及8月向倪永龙发出拆屋通知书,但屋主没有动静,因此土地局可以在没有额外通知下展开拆除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