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威省‧“沒賠償強拆我屋” 屋主擬起訴州政府
地點:拉惹烏達紅毛井路釘子戶風波
(北海8日訊)“林峰成協助發展商來拆我屋!”
威北土地局、威省市議會、輔警及警方等執法單位,今早9時拉隊到拉惹烏達紅毛井路頭,拆除一間爭議已久的“釘子戶”;2個多小時的拆除過程中,沒發生衝突事件。
61歲屋主倪永龍今早召開記者會斥責檳行政議員林峰成,協助發展商來拆掉他的屋子,以興建多2間的商業單位。
根據土地局信件,州政府以13萬8699令吉徵用一塊面積277.40公尺的私人土地,土地局還另外撥出20萬令吉賠償給該塊土地上的3個土地租戶,當中有5萬令吉是賠償給倪永龍的家族。
指釘子戶不在擴路範圍
倪永龍承認他和他的姐姐,早前已收到州政府5萬令吉賠償金。
他不滿這5萬令吉的賠償金只是讓出部分面積,即331平方呎給州政府進行擴路,並沒有說要給州政府拆掉全部建築物。
他一直強調,現在土地局拆除的建築物(現有的釘子戶),並不在政府的擴路所需範圍內,州政府要拆就必須做出額外的賠償。
他也不滿威北土地局在沒有出函通知及沒有庭令下,今早強拆他的建築物。
他準備針對建築物被強拆一事,起訴州政府。
坐落在拉惹烏達與紅毛井交界路口的雙層半板半磚建築物,於2014年已被列入西南路擴路計劃中的征地範圍。
州政府已賠償給7個單位的業主,所有木屋在領取賠償後已如期拆除,僅剩這家半間單位的建築物。
這棟建築物被屋主用來儲藏五金及作為工人的住宿。
林峰成:已按照估價賠償7木屋
檳行政議員林峰成說,有關7間木屋是土地局按照估價後,給予合理賠償,倪永龍的單位也獲得全數賠償。
他說,州政府徵用土地,不僅是要進行擴路過程,也要在現有WOOLLEY的店屋前一條內環道路銜接至峇東埔路,沒有興建店屋的計劃。
他強調,目前釘子戶的地段屬於州政府,用途是拿來建路和用作緩衝區,絕不能讓之私有化或興建店屋。
他駁斥對方的指控毫無根據,並且也向州政府作出無理的索償。
林峰成也說,根據土地局的說法,該局已於今年2月、4月及8月向倪永龍發出拆屋通知書,但屋主沒有動靜,因此土地局可以在沒有額外通知下展開拆除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