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前夫欠车贷款拖累 妇女无辜判入穷籍
(新山8日讯)前夫买车没还贷款,离异妻子无辜被判穷籍!
50岁单亲妈妈莎丽玛(住在振林山丹绒古邦)申诉,前夫于2001年使用她名义,购买一辆价值约2万令吉的二手国产普腾轿车,之后却无力偿贷,一直拖欠银行1万7000令吉。朋友在报章广告上发现她的名字被列入穷籍,莎丽玛才恍然大悟。
莎丽玛于2003年被判入穷籍至今,导致银行户头和护照都被冻结使用,目前生活大受影响。她不甘受委屈,上个月前往警局投报。
患病停职没收入
她今日在23岁孩子陪同下,寻求马华政府事务协调主任郑志文协助,召开记者会指出,她还未与前丈离婚时,曾尝试要求前夫解释,因为她不曾向任何单位借钱买车,前夫也未正面回应。
她再到报穷局了解,官员指她拖欠银行1万7000令吉的车期贷款,于2001年被吉隆坡高庭判入穷籍。
她与前夫商议后,两人于2009年到有关银行,前夫同意偿还1万7000令吉的贷款,即每个月偿还200令吉给报穷局。
莎丽玛说,她之前在一家发展商公司任职,由于她患有慢性关节炎,而于2005年停职,去年她刚与丈夫离异,以致经济收入受到极大影响。
“目前,我的慢性关节炎疾病,只有获得社会福利局的协助,我只是要求讨回公道,还我清白。”
郑志文指出,他之前曾解决3起类似个案,因此会把此案交给律师处理,采取进一步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