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設居協爭取上訴 余保憑不再插手處理
(吉隆坡8日訊)甲洞鴻圖園木屋區(又名甲洞占利新村木屋區)受政府“可負擔房屋”計劃影響,居民需搬遷,但出現兩股不同聲音,部分居民同意搬遷,部分則拒絕,甲洞社區服務中心主任余保憑決定不再插手協助居民處理搬遷事宜。
余保憑指出,該木屋區部分居民已自行成立居民協會,為不同意搬遷條件的居民爭取上訴。
他今日召開新聞發佈會時說,自他開始協助處理搬遷事宜后,就著手為居民、發展商和吉隆坡市政局溝通和協調,為居民爭取他們所要求的賠償,部分居民卻不同意賠償條件。
余保憑指出,目前共有12戶住家和8間工廠接受賠償條件,剩余的20至30間住家仍未接受發展商妥協而答應的賠償。
不同意賠償條件
他于今年初起,在兩次和居民的會面后,依循居民要求,召開兩次和發展商及市政局的會議,且也將居民提出的賠償要求提出,部分居民卻缺席最后一次的商談。
他指出,由于居民缺席最后一次商談會面,即是放棄最后一次爭取上訴的機會,因此市政局也敲定最后的賠償條件。
他說,賠償的條件包括每間住家、工廠和神廟各獲得5000令吉搬遷費,安排屋主入住英丹百度里(Intan Baiduri)和華友花園(Taman Wahyu)人民組屋,並免除3年租金、提供在該地建築的可負擔房屋10%折扣給屋主。
他補充,倘若屋主到時候仍負擔不起購買可負擔房屋,那么他們可將優惠轉讓給親屬;但他說,仍有許多居民對發展商仍抱有質疑和不信任的態度,故不接受賠償。
廠主屋主獲首批搬遷費
余保憑指出,接受賠償的廠主和屋主,于8日接獲發展商給予的首批1000令吉搬遷費,在完成搬遷后將獲得剩余的4000令吉搬遷費。
他說,不接受賠償的居民對發展商無信心,可是該項計劃是在五六年后才能竣工,市政局已答應安排人民組屋單位給屋主,且也會代表居民向發展商追討所答應的賠償,因此居民大可放心。
他也呼吁居民,既然發展商已讓步妥協,居民也應接受結果和賠償。
另外,發展商也在8日移交搬遷費支票給同意搬遷的廠家時,馬上進行拆除工作。
發展商代表任家興指出,他們已多次作出讓步,答應了居民提出的賠償要求,且市政局也于6月期間兩次發出搬遷通告給居民。
他說,若居民依然堅持立場,拒絕搬遷,那么發展商也將採取法律行動,強行要求居民遷走。
居協秘書:對商談過程失望
木屋區居民協會秘書吳健平指出,發展商雖答應賠償給屋主,可是木屋區內有部分的屋主並非居住在該處,而是出租木屋給居民,因此屋主得到賠償,居民卻沒,這並非居民所要求的公平、合理賠償。
他說,和發展商及市政局的兩次正式的會面也非透明化,且都是發展商和市政局在未經過居民同意下就通過商談內容,因對會面的過程感到失望,故缺席第三次的會面。
至于已同意搬遷和接受賠償的屋主、廠主,他指出,居協不會再插手管理,但會繼續為不同意搬遷的居民爭取。
他說,居民是因為對發展商的背景和信譽無信心,加上所答應的賠償是無白紙黑字的保障,所以拒絕接受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