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煽动控罪违宪论点 苏仁德兰申请修改获准
(吉隆坡8日讯)地庭允许人民公正党副主席兼巴东色海区国会议员苏仁德兰,申请修改他挑战煽动控罪违宪的论点内容,并择定11月22日聆听有关违宪申请,是否移交高庭审理。
承审法官扎曼听完苏仁德兰代表律师布拉瓦仁及拉蒂花的陈词后,允许苏仁德兰将其论点内容详细化。
苏仁德兰去年1月援引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30条文,申请将他挑战其煽动控罪违宪一事移交高庭,以探讨1948年煽动法令是否符合联邦宪法第5、8及10条文。
此案主控官阿末沙兹里副检察司较早前提出反对,指被告的申请书在另一宗已在上诉庭处理的煽动案件,其内容是一样,因而控方认为无需修改。
若罪成监禁不超过3年
苏仁德兰在2014年10月被控,控状指他在4月18日下午3时40分,在位于吉隆坡孟沙的网络媒体“当今大马”办公室内,发表“上诉庭判词不确实、有缺陷甚至毫无根据”声明,而牴触1948年煽动法令第4(1)(c)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4(1)条文下被定罪。
一旦罪成,被告将面对不超过5000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此外,由于捍卫自由律师团创办人艾力鲍尔森及政治漫画家祖纳煽动案,也有提出相同的论点,地庭也会在上述日期,一同聆听他们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