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建議 調高民選總統門檻
(新加坡8日綜合電)新加坡憲法委員會建議調高民選總統門檻,來自私人企業的候選人,必須擁有最高的執行權職位,任職至少6年;公司規模從擁有1億元(約3億令吉)的繳足資本,調整為5億元(約15億令吉)的股東權益。
《聯合晚報》報導,目前,凡繳足資本達1億元以上公司主席或總裁,任職至少3年,都有資格參加總統選舉。
但委員會指出,這套資格標準制定於25年前,現有標準已不合時宜,繳足資本是歷史性數據,無法準確判斷該公司的業務規模與複雜性,反觀股東權益則能反映公司現有的淨值。
在委員會所建議的新資格標準下,2011年總統選舉候選人陳清木醫生和陳如斯將不符合規定,被淘汰出局。
倘若報告書的建議通過,首屆為特定族群舉行的“保留選舉”何時舉行,將取決於“五屆一輪”機制從哪一任總統算起,最早或許在明年就為馬來族舉行“保留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