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递辞呈.雇主有要求 建议做满3个月免麻烦
产假期间提交辞呈,辞职通知期限是否从产假结束后开始计算?
⊙唐女士在8月尾生产,经过深思熟虑后,决定辞去工作,并在产假期间提交辞呈。
她指出,在公司工作约2年,根据员工合约,辞职必须给予公司3个月通知。
她说,公司的产假为2个月,她原本打算在产假结束后,回公司上班一个月,即代表3个月通知。
“雇主对我说,这样计算是错误的,3个月通知不能包含产假,我必须于产假后回去上班3个月才是正确。”
她说,雇主还说,若在产假后没有工作满3个月,就会扣除薪水。
“请问这样的说法是正确的吗?”
★麦嘉强律师
法律上,产假2个月是合理福利,不过,事主就职公司要求的3个月的离职通知,是必须在上班工作的状态计算。
再者,如果要妥善安排交接工作,我会建议事主跟着雇主的要求,产假后完成3个月工作,否则一旦被雇主扣除薪水,事后才追究法律责任,就会更耗时耗钱。